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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信息
关于评选2011年度东营市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质量“金洲杯”奖的通知
文章时间:2011-08-12

各县区(开发区)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:

为进一步激励建筑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,努力打造精品工程,全面提升我市工程质量整体水平,根据《东营市建设工程质量“金洲杯”奖评选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开展2011年度东营市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质量“金洲杯”奖评选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要求

(一)申报东营市建设工程质量“金洲杯”奖的企业须为东营市建筑业联合会会员;

(二)申报的建筑工程须于2008年9月30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并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;

(三)申报的装饰装修工程须于2008年9月30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,申报条件:合同额在50万元以上;建筑幕墙工程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。

二、申报资料

(一)建筑工程申报资料:

1.申报资料总目录;

2.《东营市建筑工程质量“金洲杯”奖申报表》一式3份(其中2份单独装订);

3.工程项目报建批件(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,复印件l份);

4.工程概况和介绍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一式2份(其中1份单独装订);

5.建筑节能部门出具的节能验收证明文件原件,复印件1份;

6.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,复印件1份;

7.获得市优质主体结构工程或“质量诚信、用户满意”工程文件原件,复印件1份;

8.获得省级安全文明工地或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表彰文件原件,复印件1份;

9.有关单位出具的该工程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、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原件,复印件1份;

10.总承包企业投标中标通知书及主承建合同书原件,复印件1份;

11.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(承包合同)和有关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的原件,复印件各1份,主要参建单位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证明原件,复印件1份;

12.工程主要立面的5寸彩照各一张;

13.工程竣工的总平面图和主体、单位工程的平面、立面、剖面图复印件各1份;

14.配有工程有关情况解说词且长度在5分钟以内的DVD光盘1张。

(二)装饰装修工程申报资料:

1.申报资料总目录;  

2.《东营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“金洲杯”奖申报表》一式3份(其中2份单独装订);

3.装饰装修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文字材料一份;

4.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复印件一份(合同的主要内容);

5.参建单位工程施工合同书复印件一份(合同的主要内容);

6.装饰装修工程设计说明书、平面图、立面图;相关的水、暖、电、通风布置图复印件一份;

7.装饰装修工程全面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;

8.反映工程概况并附文字说明的5寸彩照5张(用A4粘贴);

9.配有工程有关情况解说词且长度在5分钟以内的DVD光盘1张。

(三)资料要求

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均为A4幅面(原件经审查后退回),加盖公司印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。DVD光盘的内容包括:工程简介、工程平面图以及采用的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设备介绍等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各县区(开发区)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、油田基建处应于6月16日前将推荐文件、推荐汇总表(附件3)和申报资料报市建筑业联合会,市直企业于6月16日前将申报资料直接报市建筑业联合会。6月20日起,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、市建筑业联合会将组织现场复查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 

附件:1.东营市建设工程质量“金洲杯”奖评选办法(试行)

2.东营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“金洲杯”奖申报表

3.2011年度东营市建筑工程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“金洲杯”奖推荐汇总表

 

联系人:高强     陈玉爱

联系电话:8318191   8335499

 

 

二○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

 

 

主题词:评选  金洲杯  通知

抄送:省建管局,省建筑业协会,市政府办公室,油田基建处,闫树信副市长,李宗洲副秘书长。

发:市建筑业联合会会员单位。

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5月31日印发
 
 
 
附件【东营市建设工程质量金洲杯奖评选办法(试行).doc】
附件【东营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“金洲杯”奖申报表.doc】
附件【金洲杯奖推荐汇总表.xls】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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