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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信息
转发省建管局《关于申报2011年省级工法的通知》
文章时间:2011-08-12

转发省建管局《关于申报2011年省级工法的通知》

鲁建管质安字〔2011〕35号

各县区(开发区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、油田基建处:

     为进一步推动工法开发、编写与推广应用工作的开展,提高全省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,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,根据《山东省建筑业企业工法管理办法》,省建管局决定继续组织评审2011年省级工法。为搞好这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一、申报条件

   (一)获得企业级工法;

(二)工法中的关键技术达到省内领先水平(含省内领先水平)以上;

(三)经过工程实际应用,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(附证明材料);

(四)整体技术或装备立足于国内,具有较大的使用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;

(五)编写内容齐全,包括:前言、工法特点、适用范围、工艺原理、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、材料与设备、质量控制、安全措施、环保措施、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。应图文并茂,能指导施工。

(六)要求一级总承包企业必须参加,其他企业自愿参加。

 二、申报程序

     各县区建筑业主管部门、油田基建处择优推荐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管科,市直管建筑业企业直接将资料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管科。评为省级工法的单位和工法主要完成者,省建管局将颁发省级工法证书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。

 三、申报资料与时间

     请各县区建筑业主管部门、油田基建处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,于2011年8月10日前将省级工法汇总表(附件1)、省级工法申报书(附件2)、全套工法资料和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二份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管科,同时将省级工法汇总表、工法资料用电子邮件同时上报。各县区主管部门、油田基建处和有关单位要将申报材料按汇总表顺序编号、排列,便于分类汇总。电子信箱:dyjw777@163.com。联系人:王广东(0546-8335499)。

 四、申报材料的装订要求

     省级工法申报书(附件2)、全套工法资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统一用书本格式(胶粘)装订在一起,合成一册,不得采用卡扣活页夹装订或订书针简单装订,不得自行设计封面。

附件:1. 山东省省级工法汇总表

      2. 省级工法申报书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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